先生深于英国文学之素养。或叩以养成之道,曰:先背熟一部名家著作作根基。
——梁实秋《辜鸿铭先生轶事》(辜精通九国语言,学贯中西)
█一门深入 一通百通
瞽者善听,聋者善视,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反昼夜,用师万倍。(《阴符经》)知者不博,博者不知。(《老子》)
先讲两个故事。
一个关于净空法师(当代著名僧人,有人说他是邪师,宣扬附佛外道,这些是非我们暂且抛开)。他早年跟李炳南居士学佛法,李炳南提出三个条件:第一,从今天起,只准听我讲经,不准听别人讲;第二,从今天起无论是什么书,不经过我同意一律不准看;第三,你从前所学的我统统不承认,一律作废,从今天起跟著我从头学起。一开始净空法师很不理解,半年以后,果然妄念少了、心清净了、智慧增长了,净空法师自动再加五年,他就这样奠定了学佛的根基。之后李炳南的教法就开放了,他反而劝勉净空法师十方参学,任何人讲都可以听,妖魔鬼怪讲也可以听,什么书都可以看,说这时你已不会被人牵着鼻子走了。这叫“一门深入”,先通一部经,则一切经皆可通,一通百通。(参净空法师《认识佛教》)
另一个是关于吴非(杂文作家、特级教师)。他发现有不少学生,你一劝他读书,他就叹息,没有书读呀,不知道读什么书好呀,没有时间呀,等等,反正总有不少不读书的理由。当年他18岁下乡插队,没书可读,有什么就读什么,我把偷偷带下乡的两本俄国小说(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柯切托夫的《叶尔绍夫兄弟》)翻烂了,读到书中的细节都可以完整地口述出来。有一次借到一本陶菊隐的《六君子传》,爱不释手,舍不得还,于是便反复琢磨品味,最后我几乎能把它背下来!而且由于书少,读书几乎都记笔记,有一次看一本俄国小说《对马》,摘录的本子大概有好几公斤。他就是这样打下了他的文学功底。(参吴非《嚼面包的过程》)
这两个故事,有一个共性,就是先把某一本或几本经典读透了、读烂了——这是真正打基础的好方法。我这些年一直倡导的儿童经典诵读,以及我下面要讲的这段英语学习经历,都是基于同样的道理。其实,这是所有人文学问修习的不二法门。天下殊途同归、百虑一致。打个比方,无论你爬上哪座山,看到的景象都将是全景,只怕哪座山你都只是爬到半山腰。
█我的一段英语学习经历
在我的求学生涯中,英语一直是我的弱项(相对于其他科目),但有一段英语学习的经历,至今记忆犹新。
我在大二下通过四级后,大三上考了一次六级,结果没有过,分数还很低。于是痛定思痛,趁此机会彻底反思过去的英语学习方法:为什么学了近十年的英语,投入了那么多时间精力,却只学成了这么一个水平?!我到图书馆、书店找了很多英语学习法的书(现在回想起来,印象最深的是钟道隆的“逆向法”和李阳的“crazy English”)来看,发现了一些我们英语教学中的大的问题:
其一,从初中到大学(有的小学就开始了),十几甚至二十几个学期,我们学过多少本英语教材或者参考书?精读泛读听力口语加上乱七八糟的课外读物习题试题,恐怕有上百本,哪一本读熟读透过?基本上是“小猴子掰玉米”,学一本扔一本,前一本学到半拉子,又换新一本,永远是“夹生饭”。看上去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在“提高”,实际上因为最入门级的教材都没读熟读透,所以水平总是在很低的地方徘徊,就像造房子,地基打不好,高层怎么造得上去。我们汉语能够运用自如,不是因为词汇量大、会分析复杂的句法,而是因为最最基本的词汇和句式,反反复复听过说过成千上万遍,非常非常的熟练、巩固,以至根本不用想就可以信手拈来、脱口而出(我们可以想想我们每天听说读写的汉语,其实词汇量很小,句式也很简单)。孟子曰:“有为者辟若掘井,掘井九轫而不及泉,犹为弃井也。”“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毛泽东)
其二,我们英语教学的方法是应试(主要是笔试)导向的,大部分时间花在听老师讲解课文、背单词,做选择题等等这些事情上(至少我们那个时候是这样)。实际上,哪个人学习语言,是先会阅读理解、会写字作文,再会听、会说的?我们学汉语的过程是这样的吗?学语言最重要的就是“语感”(语感好了,单词、语法等等才有意义),而语感,只能从多听多读多背入手,从声音入手(这个想法与我倡导儿童经典诵读的理念也是完全一致的),听多了,读多了,讲多了,背多了,也就有了感觉。整天分析语法、孤立地背单词、选ABCD这么“理性”的方式是培养不出语感来的(事实上越是这样学,越破坏语感,不信你可以试试,我们平常说话从来没有想过这是一个什么从句,也不刻意地想这个词到底怎么解释,一想这些问题,反而不知怎么说话了)。我记得我的中学英语老师,对我这样一位喜欢问“为什么”的理科生说过这样一句话:杨海锋,你太喜欢钻牛角尖了,为什么这里选that而不是选What?没有那么多为什么,英语里就是这么说的。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结合其他英语学习法,给自己订了一个英语学习计划:
首先,撇开四六级考试的参考书,选了一本初级但比较经典的英语教材——《新概念英语2》。(我怎么会选一本初中水平的英语教材?我给大家一个建议,务必选一本难度比你当前“级别”低很多的教材,这样你学起来才有信心,否则恐怕收获的挫折感远大于自信心)。
然后,老老实实从第一篇开始,听写——朗读——背诵。具体是:1.前一天晚自习时先把一篇课文逐字逐句听写下来(听录音带),一篇很短的课文,我要花上一个多小时才能听写完,有时一句话听几十遍还听不出来(我上大学前没有接触过听力,大一大二的听力课只是穷于应付);2.回到寝室后,把新概念2书拿出来校对一遍,把听不出来或是听写错误的地方修正过来;3.第二天清晨六点不到天没亮就起床跑到离寝室不远的夏公亭朗读和背诵,就是听录音带,它念一句,我跟一句,模仿它的发音,就这样反复跟读直到听上一句我能背出下一句为止。
一天中只要没课的时间,我几乎都花在这件事情上,风雨无阻,浙大玉泉校区几乎所有室外的亭子、石凳、石椅或是其他僻静的角落,都留下过我的身影。这样孤独地坚持了近四个月(整个大三下半学期),总共背了60多篇。我还记得刚开始的时候还是冰天雪地,那一年(1998年)过年比较早,刚开学的时候天还很冷,大清早一个人在亭子里读书,外面黑漆漆的,还下着大雪,这样的场景,现在想想都很感动,也只有在二十岁左右的年纪,才有如此顽强的毅力,这样的读书时光,弥足珍贵,也让我终生受益(而且让我可以获得一种自信、一种肯定,我可以告诉自己,虽然我至今仍然不喜欢英语,但通过全心的投入,我完全可以学好英语)。
这四个月里,除了《新概念英语2》(起先还读过一些special English的新闻段落),我没有接触过其他英语学习资料(学校也没有英语课了),直到考前一个星期,到图书馆找了一套近年的六级试题(因为浙大图书馆的书比较旧,只找到几年前的)做了一下。考完后的感觉,似乎和上次一样没有底。但分数——71分——证明了效果,我想可能是“语感”比过去好了,虽然为什么选这一项还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但这次的感觉显然是更“对”了。
回到最初级的教材(初中水平),回到最简单的方法(多听多读多背),没有特意应付考试,却成功应付了考试。这让我相信,最踏实的方法,就是最靠谱的方法,最慢的方法,就是最快的方法。孔子说,“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每学一点就把这一点彻底地夯实了,这才是捷径。虽然之后,我对英语依然没有兴趣,但我有了一点自信、一点底气,我知道自己只要投入去做就可以把它做好。我相信,任何人只要投入足够多的时间精力,可以把任何事情做到及格水平(不过只有那些热爱的或者擅长的领域才可能做到优秀水平)。我当老师以后,经常在课上跟学生说,如果哪位同学也和曾经的我一样,苦于英语学不好,那么,从今天晚上开始,准备一本《新概念英语2》,参考我的做法,每天坚持听写、朗读、背诵,一个学期下来,要是通不过四级,你可以来找我——这个话我说给学生听,已经有十年多了,至今没有任何人来找我,我想只有两种可能吧,要么没去做,要么做了已经通过四级了吧。
PS:我后来在网上读到一篇和我想法十分契合并且有所升华的文章——胡海龙《老子教我学英语——道家智慧与英语学习》,值得一读。
【附录】
文中提到两种曾经影响过我的英语学习法:钟道隆的“逆向法”和李阳的“疯狂英语”,这两种方法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这两个人的励志故事吸引了我。我把这两位曾经激励过我的人简介如下:
●钟道隆
一位高级工程师,45岁那年(1979),他以通信专家的身份出访法国和德国,虽然在工作中自学过英语,能阅读相关的专业书籍,但真到了国外,除了非常基本的日常问候外,几乎都听不懂说不了,令他非常尴尬和羞愧。回国后下定决心学好英语。他受听京剧的启发(他问一位京戏迷怎样才能听懂京戏,这位京戏迷说只要一字一句听懂几出就好办了,就能触类旁通),从美国之音的慢速英语(special English)入手,一词一词一句一句地听写,听写出来以后,模仿着说,会说以后,翻来覆去地高声朗读,直到会背(“听、写、说、背、想”五法并举),14个月后再次出国,他成为中国代表团的口语翻译。
他这么大年纪了,还以如此大的毅力学英语,而且学有所成,让我肃然起敬。他说:一样强烈的阳光晒到不同的镜子上,凸透镜把光聚到一个点上,甚至可以融化金属,可平面镜晒的时间再长,也不能把纸晒着;而凹透镜把阳光都漫反射了,自然连纸也热不了。做事也是一样,精力很分散,一会儿想干这个,一会儿又想干那个,即使费再大的力气也成功不了。
他是以怎样拼命三郎的精神学英语的,我从《逆向法巧学Special English》(下载)中摘录几段与大家分享:
10分钟的国际新闻,花十几个小时都不一定能听写出来。当时的苦闷是难以形容的——面对收录机,一连几个小时,翻来覆去地进带倒带,十几遍也不一定能听得懂一个词一句话,实在是枯燥极了!逆向法的基本要求是“不可一词无来历,不可一词不讲究”,力求“词词懂,句句懂”。逐词逐句抠是提高英语听力的必由之路。
进入巩固阶段以后,坚持每天听写A4的纸20页,不达目的绝不休止,晚上开会晚了也要补上。从1980年1月31日到1983年2月我调到北京为止,三年内写了一柜子的听写记录,用去了圆珠笔芯一把(当时我把用完了的笔芯插在笔筒里,要看看用了多少就能学会英语),听坏电子管录音机9部,半导体收录机3部,单放机4部,翻坏词典两本(因为我不断地在上面写和画)。
1980年到1982年在沈阳工作时,我是单身一人,没有家务负担,比较有利于学习。刚开始的起步阶段,必需“大剂量”地学,用很多时间。所以一般我都提前一个多小时起床,早饭前学两个小时左右,晚上再学三四个小时,这样每天至少可以学五六个小时。星期日照常提前起床,从五点半学到八点半吃第一顿饭,学三个小时。饭后洗澡,九点半开始,一直学到下午四点半吃第二顿饭为止(北方单位节假日一般只吃两顿饭),晚饭后活动一个多小时到七点左右,然后再学到十一点,这样总计可以学习十几小时;其他节假日放几天假就学几天。比方说春节,就一连学上四天或五天。
1983年到1990年在北京工作期间,我不住在工作单位,每天从家到办公室,单程需乘70分钟左右的公共汽车,来去约需三小时,业务工作又比在沈阳时忙多了,怎么办?我很快就“自适应”了,找到了学习英语的时间。首先是早晨五点二十分起床后,不论是洗漱、做早饭还是吃早饭,都听录音,上班路上还是听录音,提前一小时到办公室以后,立即查听不明白的词,并把听明白的内容输入电脑。这样从起床到上班的两个半小时内,一直没有离开过英语,起码可以顶一个小时吧!下班回来路上还是听录音,吃了晚饭以后从八点到十点半再学两个半小时,这样一天可以保证能学三个小时以上。星期天与节假日与在沈阳单身时一样,学十几个小时。
例如我1985年不幸遭遇严重车祸,右腿膜骨骨折,石膏一直打到大腿根,动弹不得,一天到晚在床上躺着,长达三个月左右。面对这种情况,是急躁埋怨呢?还是安心疗养并利用卧床不起的时间学习英语充实自己呢?我选择了后者。开始时只听不写,过了几天,觉得收获不大,要写又坐不起来。怎么办?我试着在床尾系一背包带,拉着它就能坐起来,垫上一本厚词典就可以写了。这样每天就能听写十几个小时,把每天两个多小时的英语广播全部听懂并写了出来。有听不懂的,就打电话请教翻译。结果英语水平又大大地提高了一步。痊愈后与外国人会谈时他们都惊奇地问我是不是在这三个月期间去外语学院进修过。车祸对我来说确实是一场灾难,但却又成了我学习英语的大好时机,所以我把这三个月的听写记录命名为“灾难的结果(The Outcome of a Disaster)”。
●李阳
虽然近年屡有负面报道,但当年确实对我有不小的激励。我至今还保留有关于他的几份剪报(链接)。
李阳大学一、二年级时英语连续不及格,为了改变“在英语面前抬不起头”的窘境,他开始了一段苦行僧式的攻读。他天天跑到校园的空旷处去大喊英语,进行了大量的背诵、复述和自我对话。每天,李阳的口袋里装满了抄着各种英语句子的纸条,一有空就掏出来念叨一番,从宿舍到教室,从教室到食堂,李阳的嘴总是在不停地运动(他后来总结为“三最口腔肌肉训练法”:最快速、最大声、最清晰)。从1987年冬到1988年春,就这样喊了四个月,结果在接下来的四级考试中,他只考了50分钟就获得了92分(全校第二)。
为了练听力,他听坏了三台进口录放机;为了过单词关,他跟大家打赌去背了本字典;为了和不专心、坐不住斗争,他强迫自己在星期天连续“钉”在板凳上9个小时。他说,为了说一句地道、纯正和优美的英文,我就有听100遍录音带的决心,就有复述100遍的恒心,就有狂喊100遍的痴心。也许只有一句话,但起码我已真正拥有。
1990年7月,李阳从兰州大学毕业,被分配到西安的西北电子设备研究所,从宿舍到办公室,有一段黄土飞扬的马路,李阳每天从这条路经过,手里拿着卡片,嘴里念着英语。同时,李阳坚持每天跑到单位的九楼楼顶上喊英语。就这样,坚持每天在太阳出来之前脱口而出40个句子。喊了一年半后, 1992年,李阳来到广州,在1000多人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考到了广东人民广播电台英文台。1994年,李阳辞去电台的工作,组建了“李阳·克立兹国际英语推广工作室”。
值得一提的是,李阳曾经也是一位“害羞、内向又比较自卑”的年轻人,这也是他的经历(详见剪报)之所以吸引我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