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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对家族企业的影响:阻力还是动力?(《科研管理》2008增刊 P166)
作者: 发表时间:13-10-28 点击率:2668

 

儒家文化对家族企业的影响:阻力还是动力?

杨海锋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摘要:本文构建了一个基于儒家文化不同层面和家族企业不同阶段的研究框架,然后分析了儒家文化的小传统和大传统对家族企业一次创业和二次创业的不同影响,最后指出了研究结论对于家族企业持续发展的意义。

关键词:儒家文化 家族企业 二次创业

中图分类号:F203.9

The Influence of Confucian Culture on Family BusinessResistance or Impetus?

Yang Hai-feng  Qian Hui

 (City CollegeZhejiang University)

ABSTRACT: This paper constructs a research frame which based on different levels of confucian culture and different stages of family business. We analyse the different influence of "macro-tradition" and "micro-tradition" on "first pioneering stage" and "second pioneering stage". At last we indicate the significance to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family business.

KEYWORDconfucian culture   family business   second pioneering

 

1.从“韦伯命题”说起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有一个著名论断:新教伦理促进了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儒家伦理却阻碍了东方资本主义的发展。这就是所谓的“韦伯命题”。[1]韦伯认为中国之所以没有发展出现代资本主义,不仅仅是社会结构的原因,而主要是蕴含在中国传统宗教中的精神气质。中国的传统宗教中,不管是正统还是异端,都难以产生像西欧新教那样的力图支配世界、改变现实世界的精神气质。在《儒教与道教》一书的结尾,韦伯总结道,“较之于西方,中国尽管具有各种有利于资本主义产生的外在条件,但就像在西方和东方的古代,或在印度和伊斯兰教盛行的地方一样,中国发展不出资本主义。”[2]

20世纪70年代,日本经济的崛起,以及随后亚洲四小龙经济的腾飞,引起了部分学者对韦伯命题的反思,提出了所谓的“反韦伯命题”。如金耀基认为,韦伯命题遭到东亚地区经验事实的挑战,儒家伦理不但不是阻碍经济的因素,反而有促进经济的作用。赫尔曼·卡恩认为,东亚社会中的现代儒家伦理主要包括有诸如强烈的奉献精神、对政治群体的认同、内在责任感和较高的文化素养等内容。新儒家文化与韦伯阐述的清教伦理相比更具有优势,新儒家文化圈国家所独具的这一伦理思想使现代东亚社会可以达到比其他社会更快的发展速度和更高的经济效率。

“韦伯命题”与“反韦伯命题”究竟孰是孰非,历来争论不休。笔者认为,两者其实并没有矛盾。“韦伯命题”所谓的“阻碍”,是从发生的意义上讲的,说的在儒家伦理之下西方式资本主义不容易自发产生。而“反韦伯命题”所谓的“促进”,则是从发展的意义上讲的,即在儒家伦理之下完全可以很好地发展资本主义。事实上,韦伯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说,“可以预料,中国人同样能够(也许比日本人更加能够)在现代文化领域学会在技术上与经济上均已获得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

近年来,随着家族企业研究的兴起,一些学者也开始研究儒家文化对家族企业的影响,其实,这是一个微观层面的“韦伯命题”或者“反韦伯命题”。而且,和宏观层面一样,我们仍然可以将这两个命题统一起来。以下便是笔者的一些思考。

 

2.一个细分的研究框架

在宏观层面,儒家文化对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作用并不一样。同样,在微观层面,儒家文化对家族企业的不同时期,影响也不尽相同。因此我们选取了家族企业成长过程中的两个关键时期——一次创业和二次创业,作为分析框架的一个维度。

“二次创业”的概念最早是改革开放后深圳特区提出的一个发展战略,后来被广泛运用到企业变革领域。在本文中,我们把二次创业界定为企业遇到发展瓶颈,必须经历彻底变革才能获得新生的转型、再造时期。

另一方面,儒家文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体系,其中甚至包含着许多截然对立的方面。如果笼统地讨论儒家文化,结论将会不尽人意。在这方面,美国社会学家皮特·伯格(Peter Berger)在分析东亚文化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时,儒家传统作了“精英文化”和“庸俗文化”的区分。

在本文中,我们借鉴了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雷德菲尔德(Robert Redfield)提出的“大传统”、“小传统”的概念,作为分析框架的另一维度。并界定如下:大传统即精英文化,也就是社会精英所信奉的正统儒家意识形态;小传统即民间文化,也就是市井平民平常遵循的生活观念和处世准则。

我们把这两个维度组合成如下矩阵(如图1):

3.小传统对一次创业和二次创业的不同影响

中国的民营经济(其中90%以上采用家族式管理)常常被人称为“草根经济”,而儒家文化恰恰有着很强的“草根性”。因此虽然多数家族企业的创业者并没有受过经典儒学的熏陶,不太可能对大传统中的“四书五经”等有很深入的了解,但是对于民间的小传统则有着深切的体验以及深刻的认识。我们可以说,多数家族企业正是在小传统中成长起来的。

中国民营企业在一次创业过程中,绝大多数都是从最熟悉、最可靠的家庭开始。因为以血缘、亲缘为基础的关系,具有充分的信任程度,可以减少信息搜寻、防范监督的成本,以及防止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道德风险。而且在初创过程中,家庭成员常常不计报酬、全力奉献,从而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因而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聚集人力、物力、财力。所以,儒家小传统中的“家文化”(台湾学者李亦园认为中国文化就是“家”的文化),给予了家族企业一次创业以极大的动力。此外,中国老百姓历来有勤俭持家的观念,这与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对“资本主义”的含义的界定——一种节欲的、合理的赚钱和增长财富的方式——有着某种相似性。

但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单纯靠血缘、亲缘来维系组织的内部关系显然成为企业进一步扩展的障碍,小传统便显示出其局限性,显然已经不能支撑更庞大的规模。杨蕙馨等也认为,在家文化传统背景下,特殊主义[1]的家族型企业有助于低成本的合作,它通过关系的固化来强化合作,从而强化局部的利益,并因此得以立足于商业社会;但也正是由于固化的关系使之不可能真正融入现代社会。所以当企业进入了具有社会规模的阶段时,它的弊端便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来。[3]

4.大传统对一次创业和二次创业的不同影响

如前所述,由于多数家族企业的创业者出身草根阶层,儒家的大传统对家族企业的一次创业影响并不明显。但是到了二次创业阶段,随着小传统弊端的显露,大传统的重要性也日益凸现。

我们看到,无论近代还是当代,许多做大做强做久的家族企业领导人,他们有意无意地与儒家大传统有着某种默契。或者说,他们能自觉不自觉地突破小传统而达于大传统。比如近代的荣德生(荣氏集团创始人之一)便十分推崇儒学,他说:“古之圣贤,其言行不外‘大学’之‘明德’,‘中庸’之‘明诚’,正心修身,终至国治而天下平。吾辈办事业,亦犹是也,必先正心诚意,实事求是,庶几有成。”[4]当代的李嘉诚,也说自己将儒家的重情义与西方的进取精神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因而被人称为“儒商”的代表人物。

西方家族企业是通过“经理人革命”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中国的许多家族企业也曾试图沿着这条道路转型,用西方“现代管理”取代基于小传统的“家族管理”,但是真正成功取替代者寥寥无几。事实上,每个家族企业都生活在历史中,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完全地抛弃传统。但我们应该在传统的不同方面或不同层面上获取资源。

许多学者认为儒家是特殊主义的,事实上这只讲到了儒家的一个方面。如果我们细心阅读经典的儒家著作(大传统),我们并未发现其中十分狭隘的特殊主义倾向。在历史上,儒家的大传统是以士大夫为载体的,而士大夫作为大一统王朝的管理者,必须超越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而力求更普遍意义的合作。虽然儒家的许多理念是从父子、君臣、夫妇、长幼等等这些特殊关系推导而出,但并不是固守在这些特殊关系之中。这些特殊关系是通往的“泛爱众”等高级理想的中间步骤。应该说,儒家学说是从特殊主义逐渐推向普遍主义的,从小传统到大传统,它是逐渐趋于普遍主义的(如图2)。从修身到齐家到治国平天下,“家”是实现更宏大更终极理想的阶梯,而不是一切以家为中心,可以说,大传统中诸如“天下为公”、“民胞物与”、“义利合一”、“以和为贵”、“民为贵”、“中庸”、“诚信”、“崇德”等一些理念事实上是对小传统的一种矫正。这些价值理念,在一次创业时也许并不十分突显甚至有些空泛而不切实际,但在二次创业时则至关重要。

 

5.总结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得出这样的初步结论:在家族企业的初创期,带有特殊主义倾向的小传统是对家族企业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而带有普遍主义倾向的大传统则作用并不明显。在家族企业的转型期,小传统具有明显的阻碍作用,而大传统则有助于它突破发展瓶颈,实现新的跃升。

在家族企业二次创业时,我们需要“嫁接”一些西方的企业制度、管理模式,但我们不能挖掉自己的“根”——也就是传统。在二次创业时遇到的诸多问题中,最核心的问题是领导者观念的转变和企业文化的提升,而这两者都可以从儒家的大传统中获取丰富的资源。因此,家族企业在二次创业过程中,可以充分借助儒家大传统的价值理念实现图中第Ⅲ象限到第Ⅰ象限的跃迁(如图3实心箭头所示),防止局限在小传统中,滑向第Ⅳ象限,使用企业走向衰败(如图3虚线箭头所示)。 


 参考文献

[1]   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M].商务印书馆.19993

[2]   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7

[3]   杨蕙馨,张云鹏.重新认识中国家族企业——一种文化的观点.民营经济与中国家族企业成长论文集[C].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3

[4]   杜恂诚.儒家伦理与中国近代企业制度.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企业发展论文集[C].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1

 

 



[1]“特殊主义(Particularism)”和“普遍主义(Universalism)”的概念由美国学者帕森斯和希耳斯提出。所谓特殊主义是指根据行为对象的特殊关系而认定对象及其行为的价值高低,而普遍主义则是指对象及其行为的机制认定独立于行为者与对象在身份上的特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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